我國現行租稅制度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定,可分為國稅和地方稅兩大類。
國稅是屬於中央政府可支用的稅收,包括有九種:
1. 關稅 由財政部關稅總局負責徵收
2. 礦區稅 .由經濟部礦務局代為徵收
3. 所得稅 由財政部所屬國稅局負責徵收
4. 遺產及贈與稅
5. 貨物稅
6. 證券交易稅
7. 期貨交易稅
8. 營業稅
9. 菸酒稅
地方稅是屬於地方政府可支用的稅收,包括直轄市及縣(市)稅,共有八種:
1. 印花稅 由各縣、市稅捐稽徵處負責稽徵
2. 使用牌照稅
3. 地價稅
4. 田賦
5. 土地增值稅
6. 房屋稅
7. 契稅
8. 娛樂稅
資料來源: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://www.etax.nat.gov.tw/wSite/dp?mp=1 會計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