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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所稅:賣房子(舊制)如何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稅-2  2023-06-27

1.房屋交易所得計算公式為何?

(1)收入:出售合約房、地價格為A₁、A₂,總價為A。

(2)成本:購買合約房、地價格為B₁、B₂,總價為B。

(3)費用:費用單據包括可歸房C₁、可歸地C₂及共同費用C₃,共計C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取得原因

計算方式

購入

 

繼承或受贈

 

核實方式

有劃分房地

A₁-B₁-C₁- C₃X房地比     

同左(但B₁為現值)

未劃分房地

1.(A-B-C)X房地比       (分攤計算)

2. (A-B- C₃)X房地比-C₁   (歸屬計算)

同左(但B為現值)

設算方式

高價住宅

AX房地比X17%

非高價住宅

房現X部頒%

*以上之1.(分攤計算)參照83.01.26令、101.08.03令;2.(歸屬計算)參照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311號判決。

2.核實認定之舉例:(註:賣時合約採房地現值比劃分房地個別價格)

核實計算雖然買入及賣出之合約皆提供予稅局,然實務上遇到兩份合約有一份以上未區分房地價額,將造成無法直接計算出應稅房屋之所得故採比例計算,但有兩個可能公式,目前解釋令業已明確規定者為何?

資料來源:徐俊賢會計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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