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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新會計稅務記帳士事務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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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公司要小心相關法令:  2019-10-21

106.6.28洗錢防治法施行日以前,若被判5年以上重大犯罪才有可能觸犯洗錢罪,施行日以後,如是特定犯罪,觸犯稅捐稽徵法41、42、43判6個月以上及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,有可能多加一條洗錢罪

 

公司法 第9條

商業會計法 第71、72條

稅捐稽徵法 第41、42條

以上為刑法

 

所得稅法

營業稅法

以上為行政罰:行為罰、漏稅罰

 

 

 

公司法第9 條

公司應收之股款,股東並未實際繳納,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,或股東雖

已繳納而於登記後將股款發還股東,或任由股東收回者,公司負責人各處

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

下罰金。

有前項情事時,公司負責人應與各該股東連帶賠償公司或第三人因此所受

之損害。

第一項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,由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登記。但判

決確定前,已為補正者,不在此限。

公司之負責人、代理人、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以犯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

章之罪辦理設立或其他登記,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,由中央主管機關依

職權或依利害關係人之申請撤銷或廢止其登記。

 

商業會計法

第71 條

商業負責人、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

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

元以下罰金:

一、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,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。

二、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、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。

三、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、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。

四、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,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。

五、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,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。

 

第72 條

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之商業,其前條所列人員或以電子方式處理會

計資料之有關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

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:

一、故意登錄或輸入不實資料。

二、故意毀損、滅失、塗改貯存體之會計資料,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

    結果。

三、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登錄,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。

四、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,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。

 

稅捐稽徵法

第41 條

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

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。

 

第42 條

代徵人或扣繳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匿報、短報、短徵或不為代

徵或扣繳稅捐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

下罰金。

代徵人或扣繳義務人侵占已代繳或已扣繳之稅捐者,亦同。

 

第43 條

教唆或幫助犯第四十一條或第四十二條之罪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

役或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。

稅務人員、執行業務之律師、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罪者,加

重其刑至二分之一。

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三十三條規定者,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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