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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審申報之適用(不包括土地及其定著物(如房屋等)  2019-06-04

(1) 大大公司民國107年度營業收入1000萬元、非營業收入500萬元(含有舊制土地利得250萬元及建物利得150萬元),如果將書審純益率6%申報,試問應繳納多少稅額?(假設土地漲價總數100萬元,土增稅20萬元)

(2) 同上題,如果改為新制,試問應繳納多少稅額?

 

答:

           (1)課稅所得額-(1000萬+100萬)*6%+150萬=216萬元

應納稅額=216萬*20%=43.2萬元

(2)課稅所得額=(1000萬+100萬)*6%+(400萬-100萬)=366萬

 

應納稅額=366萬*20%=73.2萬元

 

資料來源:謝萬華會計師

結論:(1)只課建物,土地免稅
           (2)課建物及土地,但土地可扣掉漲價總數
           (3)建物及土地都不能去稱乘6%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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