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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設立投資公司?  2018-02-21

1.以長期投資配股利且有很多費用可以扣除者:可考慮設投資公司

(1)可將一些支出,合法的把它轉成費用,以抵減那些股利所得。

(2)獲配之股利所得,如果分配給個人,個人將直接面臨被課徵綜所稅的問題,但如果以公司名義投資,獲配之股利,將可合法抵減帳上的費用之後,才會分配給個人股東。依據所得稅法42條規定,公司轉投資獲配之股利淨額,不計入公司營利事業所得課稅。

(3)106年配給公司的股利,公司107年才分配給股東,有遞延1年效果。

2.以賺價差為目的:用個人投資比較有利,因為個人證券所得稅停徵,公司賺到的差價,配給股東個人反而要課綜所稅

(1)個人投資上市上櫃公司股票,其賺取之價差,除不用課所得稅之外,也不用計入基本稅額,是完全免稅的;而若用公司名義賺價差,雖不用被課營利事業所得稅,但當有盈餘,將來分配給股東時,股東會有綜所稅的問題。

 

投資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