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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申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的營利所得。  2017-10-10

高雄市國稅局表示,獨資或合夥事業9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有應分配的盈餘時,就要算入資本主或合夥人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的營利所得,另外,已繳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額,則可列為可扣抵稅額,包括營利事業已繳納的暫繳稅款、扣繳稅款及結算自繳稅款,但要減除申請退還的稅款。
  國稅局強調,申報完營利事業所得稅後,需將蓋有稽徵機關「收件章」的「營利事業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」,併同辦理資本主或合夥人的個人綜合所得稅。如果獨資或合夥組織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採網路申報,資本主或合夥人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,該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可免送交稽徵機關加蓋「收件章」,惟須加附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稅款繳款書影本。 會計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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