診所如何申報?
診所全年收入扣除必要費用後,就是「執行業務所得」(所得代號9A),併入醫師個人綜合所得稅,於每年5月申報。
診所收入主要包括:健保署給付金額(扣繳憑單)+部分負擔收入+掛號費收入+自費收入+利息收入。
1. 部頒費用標準
依財政部公布的費用標準計算必要費用,不必逐筆依實際支出計算所得,但仍應依法保存帳簿及憑證。
· 健保收入:核定點數× 0.8元,計算必要費用。
· 掛號費收入:費用率80%或90%(超過150元80%,以下90%)。
· 自費收入:不含藥費者20%;含藥費者依科別適用費用率,例如牙科、眼科40%。
· 利息收入:費用率0%。
所得=收入-依標準計算的必要費用。
2. 書面審核(書審)
依法設帳記帳,符合相關條件者,可依規定的純益率計算所得。
如中西醫20%、牙醫25%,國稅局通常只進行書面審查,自費收入佔比高可採用
3. 核實申報(查帳)
依診所實際收入,扣除符合規定的薪資、房租、藥品及醫療耗材等費用,核實計算所得。適合帳務完整、實際成本費用較高的診所,記帳費較高,憑證若有瑕疵會面臨補稅查帳風險
自費收據要貼印花納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