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台灣,網紅(含YouTuber、直播主、內容創作者)除了要依法申報綜合所得稅之外,當收入達到一定條件時,也必須辦理稅籍登記並申報/繳納營業稅(即加值型營業稅,VAT)。這是財政部於2025 年9 月10 日發布「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」後明確的新規範。
一、什麼情況網紅應辦理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
1. 當網紅收入來源屬於銷售貨物或勞務
只要網紅透過網路獲得收益(廣告分潤、業配、訂閱、打賞、銷售商品/課程等),原則上都會被認定為銷售「勞務」或「貨物」,且可能課徵營業稅。
2. 達到營業稅起徵額標準
財政部規範指明,網紅若有透過網路銷售其勞務或商品,當月銷售額達到起徵點,就必須辦理稅籍登記並申報營業稅:
只要任一項達標,就要辦理稅籍登記。
3. 即使未達上述門檻,但具以下任一條件也要辦理稅籍登記(等同營業人):
在台灣設有實體固定營業場所(如辦公室、工作室等)
具有營業牌號/營利事業名稱(例如成立工作室或行號)
雇用人員協助處理商務或銷售事宜
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項,也會被認定為營業人,需辦理營業稅籍登記。
二、營業稅的申報與稅率
一般原則
在台灣境內提供勞務或銷售商品:5% 營業稅
比方說:YouTube 廣告分潤、粉絲贊助、合作置入收入等屬於勞務收入,若觀眾或客戶在台灣視為境內交易,應照5% 稅率申報繳納。
若部分收入可證明來源於境外(如境外觀眾),則可能適用 零稅率(0%),不用繳稅但需開立統一發票。
補充
即使收入較小,可能會依「小規模營業人」查定適用較低的營業稅率(例如1%),但是否適用仍需由國稅局認定。
三、與綜合所得稅的關係
即便未達營業稅籍登記門檻,收入仍屬個人所得,依照所得稅法仍須申報綜合所得稅(按累進稅率課徵)。也就是說:
財政部也有輔導期至 2026 年6 月底,在此期間完成申報/補稅可以免處罰。
(總結)
需要辦理稅籍登記並申報營業稅的情況:
網紅收入透過網路銷售勞務或商品(達到任一條件)
✔當月銷售貨物≥ 10 萬元
✔當月銷售勞務≥ 5 萬元
✔在台灣設有實體固定營業場所(如辦公室、工作室等)
✔具有營業牌號/營利事業名稱(例如成立工作室或行號)
✔有雇用人員協助處理銷售事宜
未達門檻
不需辦理營業稅籍登記,但仍須申報綜合所得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