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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投保單位? |
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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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有負責人沒有員工 |
須成立 |
投保在自己的單位,最低為42000,但不能低於員工中的最高保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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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4位員工 |
須成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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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位以上員工 |
須成立 |
投保在自己的單位,最低為45800,但不能低於員工中的最高保額 |
例外情形:負責人白天在別家單位上班當員工,可保在上班單位,就不用保在自己的單位了。
115年1月1日起
□單位僱用員工滿五人(含五人)之事業負責人(105年5月1日起投保金額最低不得低於45,800元及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金額,且不得低於其適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)。
□單位僱用員工未滿五人之事業負責人(115年1月1日起投保金額最低不得低於42,000元及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金額,且不得低於其適用勞工保險之投保薪資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)。